录播室管理制度

发布者: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发布时间:2023-03-21动态浏览次数:123

一、录播室含虚拟演播室、多功能录播室、自助录播室是学校课程录制的专用场所,一般不得用于聚会、娱乐等活动。

二、需要使用录播室的单位或个人,必须先提出申请,经领导同意后,由主管人员统一安排使用时间

三、录播室使用者,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;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,如有问题,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。

四、使用时,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;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,一旦出现故障,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,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;若当时不报告,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。

五、未经同意,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和软件参数,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,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。

六、使用结束,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,整理好仪器设备,填写《录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》。

七、保持录播室环境卫生,不得随地抛弃废物,不得在室内吸烟或吃零食。

八、注意录制过程中的纪律,不得大声喧哗,师生需按指定的位置就座。

九、录播室卫生坚持日常小扫和定期大扫的制度,小扫由管理员负责。

十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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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2018年9月